能,没结婚就生孩子的同样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因为国家规定休产假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当享受产假。但是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违反了我国长期以来施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产假期间这部分女性不能完全享受与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相同的待遇,其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工资)。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自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