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的补助通常由民政和计生部门发放,无论是北京的家庭失独家庭还是其它地方的失独家庭都是一样的。据了解,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能固定发放一定金额的独生子女保障费,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北京市对失独家庭政策
“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失独费用接下来以北京为例具体介绍一下:
- 1. 根据《关于落实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后,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所在区、县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 2. 根据《北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京人口发【2008】53号),独生子女死亡后,政府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一定金额的扶助金,扶助金标准视全市经济发展情况予以确定,目前的标准时每人每月720元,全年8640元。
失独家庭除了能够领取到的补助金额,还有针对住房困难、自己就医困难等,国家也都给予的相关的扶持政策,会提供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等扶助保障措施,以及提供居环境和养老院优先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