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生的强生婴儿润肤油是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淘宝店铺对外销售假冒强生婴儿润肤油销售额共计56万余元。经鉴定,杨某某等人销售的强生婴儿润肤油非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属于侵犯强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今年4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某等7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起因是因为浙江诸暨警方接到报警称一网店在销售假冒伪劣的婴儿润肤油。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了侦查,发现假冒婴儿油的供货商通过一件代发的形式销售假冒婴儿润肤油100ML装和200ML装。主要是通过一些电商平台销售,价格远远低于正品的价格,最低层级的销售商的销售价格只有4块多。警方调查中发现,这批婴儿润肤油的生产源头位于广州的一个地下作坊,生产一瓶婴儿油的成本不足一块钱,整个生产过程都极其隐蔽,反侦察意识也很强。生产点是找了一个城郊的租房,基本上都是在后半夜进行生产。
在销售过程当中,他是用了假名字,或者假的身份信息,跟对方进行交流。找旁边的一幢楼,作为固定的交易点,把东西放在那边,然后用微信跟对方联系,叫他自己到这边来取货相当隐蔽。经过四个月的侦查,警方成功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2万多瓶涉嫌假冒品牌的化妆品,涉案金额达到1亿3千多万元。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浙江省消保委与7名被告当事人进行调解,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等7名被告人共同退还案涉商品销售款563906.6元,并按淘宝店铺实际销售金额的三倍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691719.8元,以上金额合计2255626.4元。同时,7名被告人同意于2021年2月10日前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