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的子女,本人或者是亲生父母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书和亲生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亲或者是随母亲落户自愿的国家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与父亲亲子鉴定关系的证明书。
没有登记结婚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拿着出生证明到计生办开罚款单并交纳罚款(未婚生子属于计划外,所以会被罚款),然后携带发票以及相关证件(包括出生证明)到公安局办理,至于孩子户口要登记在谁的户口上面,这要看当事人双方意愿了,父母任其一方都是可以的。
随后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就可以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办理地点大部分在公安局,还有的地方设在政务大厅,那里设置了公安局户籍办理的专柜。上户口的具体流程介绍:
1、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户口当地的公安局或者户口办理处,进行办理即可;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