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做四维彩超是不可以走生育险的,这个不属于报销范围,属于自费项目。生孩子的时候把你的孕期检查的发票打出来报销多少是一定的,顺产或者剖腹产的报销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的产检项目
购买了生育保险之后,不是所有的产检项目都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基础的产检时可以报销的,下面是可以用生育险报销的产检项目:
-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如果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很多地方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像上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时就需要提供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学证明》、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