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单独二胎政策于2018年3月22日修订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2018年3月22日修订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当事人对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申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辽宁省二胎新政策规定,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