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单独二胎申请流程第一步就需要进行登记,然后获得资格,或者说生完以后在进行登记都是可以的。需要做好申请二胎手续的工作才是合法生二胎。申请二胎手续主要包括申请、提交资料、等待审核等过程,即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受理部门对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单独二胎是2013年国务院新出的法规,目的是为了放开生育,缓解经济未来的压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不能一直将,要有一个合理的人口才能保持经济的稳步发展,意思就是夫妇两人中有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也就是说其中一方不是独生子女的也可以,但是必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才可以生二胎,这是前提条件。
如果有生二胎计划的夫妻,需要做好申请二胎手续的工作才是合法生二胎。申请二胎手续主要包括申请、提交资料、等待审核等过程,即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
凡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条件的,本人可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准备所需材料,交至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材料齐全,当场出具《再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出具《补正再生育申请材料通知书》,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
乡(镇、街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之日30日内审批完毕,符合条件的,将《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发至乡(镇、街道),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制作《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乡(镇、街道)自收到《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之日起7日内送达申请人。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在作出决定7日内将《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