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各个地方逐渐开始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从而增加了产假和陪产假,而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在实施这一政策开始就受到了很多家庭的认可。产假的延长就表明了产妇可以得到更长的休养时间,还会给予男性职工陪产假,可以在家照顾产妇。但是对于很多北京市的男女性职工可能对于其2022年的产假新规是不太明确的,所以今天就给大家说明北京市最新的产假规定。
在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女性产假增至158天。此外如果说女方生育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也就是说女方最多可享受到八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而且除了男方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男方还有15天的陪产假。
还进一步的明确、完善了北京是的生育方案,正在积极的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完善一胎二胎三胎等相关福利。而且还规定在子女满3周岁前期,父母每年享受5天的育儿假,但是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假如说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夫妻双方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主要是看各自是如何安排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前后的休假待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检期间休假工资也是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最低的1786.55元计算。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也是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二是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删除了对应晚婚、晚育的产假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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