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目前江苏宿州也重新的调整了当地的生育条例,其主要是按照江苏省《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进行调理的,其中很明确的延长了女性的产假,在法定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了60天,所以现目前宿州的产假为158天。不过有很多的女性知道了产假天数,但是对于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与发放是不清楚的,所以下面为就为宿州市在职女性最关心的宿州产假工资问题。
其实产假期间的工资有两种发放方式,一是生育津贴,二是产假工资,两者是不一样的,而且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如果领取了生育津贴就不能享受工资,享受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中两者之间的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主要是参与了生育险的女员工才能享受的,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这个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如果说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女职工可通过所在单位来办理领取手续,社保机构一般会将该生育津贴款打入单位账户,如果女职工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所在单位要补足差额。如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每月仍支付工资,但最终办理下来的生育津贴归用人单位。
产假工资就属于公司自己承担的,主要是针对一些没有给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或者是还没有满足享受生育险待遇的女员工。具体的支付标准为该员工生育前的平均工资。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享有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是需要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而且在分娩前期,生育险已经缴纳满了12个月,那么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现目前在杭州、成都、东莞、深圳等城市都是很受欢迎的,而且职业压力和生育压力都是比较大,多以对于这些城市的在职员工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其中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最新规定,以及期间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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